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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獎勵對象:本校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含碩一新生)之本籍生(不含延畢、休、退學與研究所碩二以上學生)。

 

l  金額:每名每學年暫定新臺幣 3 萬元整。

 

l  申請條件:

凡持本校前一學年學業等第積分 GPA3.38 以上,無一科不及格,且無不良記錄者;如於本校就學期間曾獲獎者不得再申請

 

l  繳交文件:

詳見附件「111錢思亮辦理通知與注意事項.docx」及「錢思亮辦法(最新).pdf」,申請表請至生輔組網頁下載本校用申請書。

 

l  申請方式:

繳交文件等以紙本資料,於10月20日(四)中午前繳交資料至系辦。

 

詳細規定請見附件:「錢思亮辦法(最新).pdf」、「★錢思亮切結書.docx」、「111錢思亮辦理通知與注意事項.docx」

l  獎勵對象:國立臺灣大學各院二年級以上在學生。

 

l  金額:每學年約新台幣1萬元。

 

l  申請條件:

上學年學業成績平均 80 分以上,操行成績 80 分以上,無不良紀錄,家境清寒者優先。

 

l  繳交證件:

申請表1份(請至生輔組網頁下載本校用申請書)、學業、操行成績單1份、戶籍謄本1份、清寒證明書1份、切結書(詳見附件)。

 

l  申請方式:

繳交文件包含申請表、備審證明文件、切結書等紙本資料,於10月20日(四)中午前繳交資料至系辦。

 

詳細規定請見附件:「故何君辦法(最新).pdf」、「★故何君切結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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