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部修課規定

大學部教務相關規定
*同新生手冊內容,手冊所列為本系110學年度第一學期之各項規定與辦法,日後如有更動,以最新的規定為準。

*110學年度大學部新生手冊下載

一、選課程序

請同學逕自透過網路選課,詳細規定可參考學校註冊組規定。

二、修課規定

1. 大氣科學系必修課程共分二組學群,分別為天氣氣候學群,及大氣環境化學學群。本系最低畢業學分數為128學分,其中包括部訂共同必修+通識課程共24學分,系訂必修科目60學分,選修科目44學分。超修之共同必修學分,計入選修學分,但以不超過4學分為限。學生畢業前須符合上述其中一組學群之必修規定,方可畢業。
2. 本系必修科目擋修辦法

修課年級

本系必修科目

先修科目

大二

應用數學一

微積分甲下

大二

雲物理學

大氣熱力學

大三

天氣學一

大氣熱力學

大三

大氣動力學一

應用數學一

大三

大氣動力學二

大氣動力學一

大三

天氣學二

天氣學一

大三

天氣學實習二

天氣學實習一

大四

氣候學

大氣輻射學

大氣熱力學

大氣動力學一

附註:

A. 先修科目必須及格,始得修習本系之必修科目。
B. 如欲跳修必修課程,須具備下列條件:(1)平均成績須達全班成績前百分之二十,經學術委員會同意。或(2)經授課教師同意。

※ 應用數學一二、天氣學一二、天氣學實習一二、大氣動力學一二等科目,一皆擋修二。
※ 未選修天氣學者,不得選修天氣學實習。

3. 各年級每學期修習學分數限制:
一、二、三年級15-25學分,四年級 9-25學分。前一學期名次列所屬學系(組)該年級前百分之十之成績優異學生,或學業等第績分平均達三點九以上者,得修至三十一學分。

4. 學分抵免作業請依照學校時程辦理,經申請抵免通過後不得撤銷。

5. 其餘未列規定同本校教務章程。

6. 自八十六學年第二學期開始,理學院為獎勵學風,設有畢業生”院長獎”,本系大學部院長獎之給獎係於當年度畢業學生中,修習本系『核心課程』總成績在前10﹪以內者,評選為本系院長獎獲選學生。其中『核心課程』為:本系所開設之本系必修課程加上本系必選課程。另針對提前畢業之學生,仍保留其參與評定之資格。領院長獎同學須為學年畢業生,且需簽署確認書。如無法當學年畢業者,將取消該年院長獎資格。

 

三、必修與必選科目(110學年度入學適用)

  

大一上

大一下

大二上

大二下

大三上

大三下

學群共同必修

33學分

微積分1+2(4)
大氣科學概論(2)
程式與科學計算(2)

微積分3+4(4)
大氣熱力學(3)

應用數學一(3)
雲物理學(2)
大氣測計學(3)

統計與大氣科學(2)
大氣動力學一(3)
大氣輻射學(2)

天氣學一(2)
天氣學實習一(1)

 

天氣氣候必修

17學分

 

數值分析(2)

 

應用數學二(3)

 

大氣動力學二(3)

天氣學二(2)
天氣學實習二(1)
氣候學(3)
數值天氣預報(3)

大氣環境化學必修

17學分

普化甲上+實(4)

普化甲下+實(4)

大氣化學(3)

 

大氣物理化學(3)

生地化循環與氣候(3)

 

 

天氣氣候必選群組
(須選擇10學分)

普物甲上(3)、普物甲下(3)、高等大氣動力學(3)、中尺度氣象學(2)、動力氣候學(3)、全球大氣環流(3)、氣候變遷科學(2)、陸地大氣交互作用(3)、雲動力學(3)、雲與環境(3)、地物流力(3)

Research Track、Tool Track

大氣環境化學必選群組
(須選擇10學分)

必選修課程至少選 7 學分有機化學(3)、分析化學(2-3)、物理化學(3)、應用數學二(3)、天氣學二+實習二(3)

選修群組:普物上+普物實驗(4)、普物下+普物實驗(4)、數值分析(2)、地物流力(3)、雲動力學(3)、雲與環境(3)、陸地大氣交互作用(3)、生物氣象學(3)、大氣化學實作(2)、空氣汙染實作(2)、大氣動力學二(3)、氣候學(3)、氣候變遷科學(2)

Research Track、Tool Track

Research Track大氣科學研究導論(2)、獨立研究(2)、學士論文(2

Tool Track:大氣觀測實作(2)、天氣診斷專題一(2)、雲霧觀測實作(2)、大氣遙測(2)、雙偏極雷達專題(3)、氣候診斷(2)、氣候變遷議題實作(2)

 

 

四、研究軌道課程總覽

 

大學研究退到課程總覽

*獨立研究先修課程為大氣科學研究導論
*學士論文先修課程為獨立研究(適用93年度以後入學學生)
    如欲跳修『獨立研究』、『學士論文』課程,須成績優良經授課教師或指導老師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