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申請
個人申請入學為 4~5 月間辦理,考生須參加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學科能力測驗,本系111學年度國文、英文、數學A、自然採均標。以國文、英文、數學A和自然科總和篩選招生人數 3 倍率之考生參與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第二階段再經由書面資料審查(25%)及筆試(25%),與學科能力測驗成績(50%)計算後,錄取新生入學。
111學年個人申請名額:18名
二、繁星推薦
所屬學群 : 第二類學群。
檢定科目及標準 :數學A頂標,自然科頂標。
分發比序項目 :1.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2.學測國文、英文、數學、自然之級分總和、3.學測自然級分、4.學測數學級分、5.學測英文級分、6.地球科學學業總平均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7.物理學業總平均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111學年繁星推薦名額: 3名
三、分發入學
學生參加七月舉辦之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指定科目考試,應考國文、英文、數學甲、物理、化學等五科目,均以未加重計分之總成績錄取新生。
111學年分發入學名額:14名
四、以奧林匹亞及國際科展成績優異資格入學
比照教育部『參加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及國際科學展覽成績優良學生升學優待辦法』辦理(法規連結)
五、轉學生
台大統一辦理,每年七月份進行考試(轉學考網址)